【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高效,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管理及维护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或管理的起重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升降机、电动葫芦等各类起重设备。凡涉及上述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及报废等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的统一管理,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措施。
2.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起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三、设备准入与登记
1. 所有新购或租赁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2. 设备投入使用前,须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备,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未经审批或未登记的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四、操作人员管理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操作流程及应急处理方法。
3. 禁止无证操作、酒后操作或擅自让他人操作设备。
五、日常使用与维护
1. 每次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包括钢丝绳、制动系统、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
2.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超载、斜拉或强行起吊。
3.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并做好记录。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解决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上报上级部门。
3. 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七、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
1. 发生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并按规定上报。
2. 制定起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设备报废与更新
1. 对于达到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设备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拆解或回收,严禁私自转让或继续使用。
3. 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更新设备,提升作业效率与安全性。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