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先进公示文稿】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力量,激励全体人员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对本单位2024年度“先进个人”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与反馈。
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经过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综合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入选名单。评选过程中,我们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果、团队协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客观、具有代表性。
经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被评为2024年度“先进个人”:
1. 张伟(办公室)
2. 李娜(财务部)
3. 王强(技术科)
4. 陈芳(客户服务部)
5. 刘洋(项目管理组)
上述同志在各自岗位上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单位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号召全体员工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反映,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示。
XX单位人事部
2024年10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