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已脱贫村稳定发展,防止返贫现象发生,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聚焦已出列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工作原则
1. 精准施策:坚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针对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和群众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
2. 分类推进:根据村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实行差异化管理,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3. 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4. 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成效可持续、不反弹。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鼓励和支持已出列村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技术培训、资金扶持、市场对接等方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加大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村庄整体发展水平。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脱贫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健全村级党组织功能,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村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确保扶贫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3. 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 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已出列村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