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条件或外部环境的变化,常常会出现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情况。为规范相关流程,确保项目管理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涵盖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的各类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调整、施工方案变更、材料替换、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形。
二、管理原则
1. 依法依规:所有变更与签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2. 实事求是:变更与签证应基于实际施工情况,严禁虚假申报;
3. 及时准确:变更与签证应在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记录和上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4. 责任明确: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各环节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三、变更与签证的分类
根据变更或签证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 一般性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小,不影响整体进度和结构安全;
- 重大变更:涉及工程结构、功能、使用要求的调整,需经多方论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 现场签证:指在施工过程中因非设计原因产生的临时性工作内容,需由监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确认。
四、操作流程
1. 申请提出:施工单位在发现需要变更或签证的情况后,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依据材料;
2. 初步审核: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属于变更或签证范畴;
3. 现场核查:必要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前往现场核实实际情况;
4. 审批确认: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形成正式文件;
5. 归档管理:所有变更与签证资料应统一归档,作为工程结算和后期审计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与监督
1.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遵守本细则,不得擅自变更或签证;
2. 对于未按程序办理的变更或签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公司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六、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能够有效提升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保障工程质量与进度,降低项目风险,实现科学、高效、可控的工程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