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同乡互助会”,英文名称为“Hometown Mutual Aid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由来自同一地区或具有共同背景的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在于加强同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成员间的相互支持和共同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给有需要的会员及其家庭。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监督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
第六条 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 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主持日常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八条 秘书处是日常办事机构,在会长领导下处理具体事务。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有权参与表决有关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关心和支持本会的发展;维护本会声誉。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收入、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开账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修改本章程需经出席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报下次代表大会批准。
以上即为《同乡互助会章程》的内容概要,希望每位会员都能遵守章程规定,共同努力将我们的组织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