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维护园内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出入人员登记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所有进出幼儿园的人员行为,保障儿童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园区。
一、入园人员管理
1. 教职工:教职工需佩戴工作牌或持有有效证件方可入园。每日上班时需在门卫处签到,并接受体温检测。
2. 家长及监护人:家长接送孩子时需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非指定时间接送孩子的家长需提前与班级老师沟通确认。
3. 访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访问幼儿园,访客必须提前预约,并由相关负责人陪同方可入内。访客需详细填写来访登记表,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访问目的等信息。
二、离园人员管理
1. 正常离园: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接走孩子时,需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签字确认。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放行。
2. 特殊情况离园: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孩子,家长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班主任,并亲自到场办理手续。门卫将核对信息后允许离开。
三、车辆管理
1. 除学校公务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车辆应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在指定区域停放。
2. 所有车辆驾驶员需配合安保人员进行检查,并按照指示路线行驶。
四、监控与记录
1. 幼儿园出入口均安装高清摄像头,用于实时监控人员流动情况。所有进出记录将保存至少三个月以备查阅。
2. 对于未按规定履行登记程序擅自闯入者,门卫有权拒绝其通行,并及时上报园领导处理。
五、责任追究
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并积极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严格执行以上措施,我们相信能够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希望每位家长都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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