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指导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的验收工作,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成效,特制定本验收指南。本指南适用于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管理的所有医学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
一、验收范围与条件
1.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应按照立项时批准的研究计划和任务目标完成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
2. 资料完整性: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等。
3. 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无违规行为。
二、验收程序
1. 申请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2. 形式审查:省卫生健康委对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3. 实质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其完成情况及成果质量。
4. 验收结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需要整改后再次验收或不予通过三种情况。
三、注意事项
1. 对于需要整改后再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2.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被取消资格,并可能影响未来项目的申报资格。
3. 所有参与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四、其他事项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或新问题,可随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条款。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验收指南,我们期望能够有效提升我省医学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