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维护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特制定本小学心理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心理咨询室的使用流程,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师生的隐私权益。
一、咨询室管理原则
1. 尊重与保密原则:所有进入咨询室的学生和家长的信息都将严格保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信息。
2. 客观公正原则:咨询师在工作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
3. 专业性原则:咨询师需具备相关资质,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以提升服务质量。
二、咨询室开放时间
心理咨询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对外开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放时间,将提前通知全校师生及家长。
三、预约流程
1. 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班主任或者直接联系心理咨询室老师预约咨询时间。
2.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咨询室,如有变动需提前告知。
3. 每次咨询时间为30分钟至1小时,具体时长由咨询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咨询室使用规定
1. 进入咨询室前请先敲门并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2. 保持室内整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3. 不得随意移动室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 咨询过程中,请关闭手机或其他可能干扰咨询的电子设备。
五、紧急情况处理
当遇到紧急情况(如学生情绪失控、自残倾向等),咨询师应立即采取措施稳定局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必要时可联系医疗机构寻求帮助。
六、档案管理
所有咨询记录均需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档案资料仅限于咨询师查阅,不得外借。
七、监督与反馈
设立意见箱收集师生对心理咨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声音,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希望能够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心理健康支持平台,助力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咨询秩序。